别伤害老人们的自尊心

2017-06-30 18:27:40 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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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些家住北京海淀的严老太太今年72岁。她有1儿一女,都成了家。儿女由于忙于事业,又要照看各自的子女,很少去看望她。

虽然孙子们就读的学校离老人住处较近,但是儿女们却认为孩子还是自己带更好,所以坚持不让老人照顾孩子。而且,严老太太发现儿女们在决定一些家庭大事时,别伤害老人们的自尊心,根本不与她商量,往往事情过后她才知道,严老太太感到自己在儿女眼中只是个没用的老太太。因而她很少出门,并常自言自语:没有用了,他们不要我了。好在邻居们及时发现并通知了她的子女。儿女们这才意识到应当关注母亲的

心理需求。

老年人认为,人老了,家庭和社会就不再需要他(她)了,常有被社会排挤在外的感觉,严重者可发生自杀等事件。我认为,这与老年人的自尊心受挫有很大关系。自尊是一种相信本身存在价值的能力。自尊受挫或自尊不强,就有可能产生自卑、消沉、懊丧以致丧失自信心。退休后,老年人的生活重心转向家庭,所以在家庭中子女应该帮助老人重新构建自尊,满足老年人的心理需求。

第一,为退休后的生活制定计划。退休后,工作环境和生活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,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往往会更加强烈,别伤害老人们的自尊心。子女可以与老人一起讨论制定一个退休后的生活、学习、活动计划,别伤害老人们的自尊心。

第二,要让老年人有机会展示个人特长,别伤害老人们的自尊心,增强老年人自身的成就感。子女们应支持和鼓励老年人参加有益的社会活动,做到“老有所用”,“老有所乐”,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。

第三,要让老年人有种家的归属感。俗语说:“不怕缺金少银,就怕骨肉不亲。”儿女应常为老人做顿可口的饭菜,在老人生病

的时候,要悉心照料。老年人往往有很强的自尊心,容易固执己见,做子女的不要和老人较劲,更不能恶语相向。只有充分尊重老人的价值观念和生活习惯,才能建立和谐美满的家庭关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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