兄妹谎称已付手术费拒不赡养患癌父亲 被拘15天

2017-07-06 22:14:00 来源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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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9日下午,淮安市涟水县法院依法对陈斌(化名)与其mm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迫措施,缘由是他们拒不供养患癌的父亲。

今年75岁的陈庆(化名)家住淮安市涟水农村,夫妻俩共有1男4女5个子女,其中儿子是老大。陈庆本人患食管癌,手术后又复发。2014年,为了能让自己病情得到有效救治,老夫妻俩能安度晚年,在与子女商量无果后,陈庆夫妇决定将包括大儿子在内的3个子女告上法庭,要求3兄妹尽供养义务,兄妹谎称已付手术费拒不赡养患癌父亲 被拘15天。

陈庆夫妇要求3子女每人每个月付老夫妻俩生活费640元,房租费20元,每人每个月支付父亲的护理费400元,老夫妻俩生病费用凭票据由3子女各自负担5分之1。经审理,涟水县法院判决陈斌兄妹3人每人每个月支付他们父母生活费及租房费,同时分别承当其父亲因食管癌住院花费的医疗费。

但是判决生效后,兄妹3人中只有1个mm按时实行供养义务,还有两兄妹有能力却拒不实行。所以29日,法官屡次上门劝说无果后,依法将他们拘留,同时对他们所欠供养款进行强制实行。

“为何只告其中3个子女?”淮安市涟水县法院履行法官告知扬子晚报记者,陈庆有5个子女,但其中有两个女儿对老夫妻俩很是孝顺,所以陈庆夫妇将自己的大儿子、2女儿、3女儿这3兄妹告上法庭。

巧断家务事,法官有办法

老人不愿住儿子家,宁愿在外租房

法官:住在哪是老人自由,房租也不贵,支持

“陈庆在农村老家有房子,但陈庆与其老伴坚决不同意回去和儿子合住。”涟水法院实行法官告知记者,兄妹谎称已付手术费拒不赡养患癌父亲 被拘15天,该案进入强制履行阶段后,经过他们的了解,陈庆夫妻俩不愿回老宅居住。

“不回去,绝对不回去,我住院出院后儿子让我回去住的,去住也没人服侍我,还曾被儿子家3口打,所以还是要求租房住。”在状告3子女的庭审现场,陈庆曾告知法官,他与老伴现在在外租房,房租每个月100元。但作为被告的3子女均不愿承当房租费。

对生活费,3兄妹提出的观点也不同:有的提出3兄妹家轮番过;有的不愿承担生活费、护理费;有的则提出愿意承当,但不出钱,用稻米抵充。记者了解到,陈庆的老伴今年已68岁了,两人都是农民,收入只有每人每个月70元的尊老金。对陈庆夫妇在外租房居住1事,法官最后认为这是陈庆夫妇的自由,且每个月100元房租费确切不贵,所以支持了陈庆夫妇的诉讼要求。

父亲手术费是小女儿垫付,3兄妹称他们付的

法官:再3追问后,要求他们与小mm电话对质

陈庆夫妇要求3子女承当陈庆因食管癌住院所花费的相干费用,但是在当初的庭审中,3子女不谋而合地辩称,他们已支付这笔钱。“医疗费花了22718.84元,住院住了两个月,生活费用了1280元,交通费600元,医疗费是小女儿垫付的。”对陈庆的说法,作为被告的3子女开始称这笔钱的大家共同筹款。在法官再3追问之下,兄妹3人不得已承认钱确切是他们最小的mm垫付的,但事后都依照各自账单的部分已把钱给mm了。

3兄妹相互抵赖患癌父亲的医疗费,气得法官要找来手机让3兄妹当庭联系他们最小的mm进行电话对质,见此情形,3兄妹才承认钱是他们最小mm垫付,至今他们也没有还钱的事实。

判决实行

拒不实行供养义务两子女被拘留

2014年8月份,淮安市涟水县法院对这起供养纠纷案作出1审判决:陈斌3兄妹每人每个月给付他们的父母生活费及租房费350元,父亲陈庆此前看病花费由陈斌兄妹3人各承担4919.8元。

判决生效后,却只有1个女儿能按时实行,另外兄妹俩拒不实行,因此老两口又向法院申请强迫履行。“经过调查,陈斌兄妹俩有能力支付给他们父母供养费。”据涟水县法院实行法官介绍,大儿子陈斌种了10多亩田,农闲时打点零工,拒不履行的女儿在镇上有个两层楼房,也有自己的事业。29日下午,涟水法院依法对陈斌兄妹两人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迫措施,兄妹俩分别欠他们父母的1万余元供养款目前也在强迫履行阶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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